2007年1月8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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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上发帖害惨朋友法院判决登报道歉
  本报讯 温州的小曹和小周本是朋友,但小周私自用小曹的电脑上网发表了一篇非法攻击性的言论,害得小曹差点丢了工作。两人闹翻了,小周被小曹告上法庭。日前,温州鹿城区法院一审判决小周在新闻媒体上刊登向小曹道歉的声明。
  小曹是温州市图书馆的工作人员。2006年7月,小曹上班时发现同事看他的眼神“怪怪的”,领导也找他谈话了。原来,公安机关查到那段时间在网络上很火爆的主题为“爆料温州图书馆培训中心黑幕”的文章的源头,就是他家的电脑——同事、领导都认为这非法攻击言论就是小曹发表的。为此,图书馆决定不仅要辞退小曹,还要追究他的法律责任。
  蒙受冤屈的小曹突然想起,2006年7月5日,他邀请朋友小周到他家一起观看世界杯球赛。在等球赛开始的时间里,大约凌晨1点钟,小周曾去他的书房用过电脑。
  10多天后,小曹找到小周,为“爆料”一事发生争执,最后到派出所报了案。在派出所,小周承认是自己发表了那篇文章,并出具了事实情况说明。
  小曹觉得由于小周的非法行为造成了他在单位遭受孤立与怀疑,在名誉上遭受了他人非议,并造成了可能被辞退的风险。当月24日,小曹向鹿城区法院起诉,请求判令小周在温州新闻媒体上发表赔礼道歉声明,消除影响。
  今年1月5日,鹿城区法院一审判决小周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在当地市级报纸上刊登向小曹赔礼道歉的声明,声明内容先由法院审核同意;刊登费用由小周承担。
  (孟鹏 璐珐)